關于調整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9-02 15:17:00 瀏覽量:
關于調整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
佛社保【2011】50號
各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根據《社會保險法》、《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和《關于提供2010年度廣東省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年工資和佛山市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復函》(佛統函【2011】27號)的相關規定,從2011年7月起對佛山市領取失業保險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及有關待遇調整如下:
一、2011年度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調整為2472元。調整后,單位繳納部分為:2472×6.5%=160.68元/月,個人繳納部分為:2472×2%=49.44元/月,均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佛山市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從今年7月1日起作相應調整,請各區局做好待遇調整后的對數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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