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調整工傷保險基準費率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injury.com.cn 發布時間:2012-05-22 16:15:00 瀏覽量:
常人社發〔2012〕15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管各參保單位: 為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和新《工傷保險條例》,增強工傷保險基金抵御風險的能力,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安監局《關于調整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的通知》(湘人社發〔2011〕136號)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研究并報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2年度工傷保險費率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12年6月1日起,我市參保單位的工傷保險基準費率按以下標準執行:重點血防區(漢壽縣、安鄉縣、澧縣、津市市、臨澧縣、鼎城區、西湖管理區)基準費率一類行業為1.3%,二類行業為2.3%,三類行業為3.3%;一般血防區(市本級、桃源縣、石門縣、武陵區、西洞庭管理區)基準費率一類行業為1%,二類行業為2%,三類行業為3%。 二、各縣市區可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情況,按照《關于工傷保險費率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3﹞29號)規定實行費率浮動,由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財政、衛生、安全監管部門提出方案,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衛生、安全監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三、建筑、服務、礦山等行業可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分行業企業工傷保險費繳納辦法》(人社部令第10號)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 常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德市財政局 常德市衛生局 常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0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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