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社秘[2012]15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安徽省社會保險征繳暫行辦法》(省政府第128號令)有關規定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計局發布2011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現將2012年7至2013年6月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征繳標準通知如下:
一、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年度的最高和最低標準
省統計局公布2011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0640元,月平均工資3386元,根據公布數據和有關規定,各參保單位應據實申報職工收入情況, 2012年7至2013年6月的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內,單位申報的職工個人收入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3386×300%=10158元)的,按300%核定繳費基數;申報職工個人月工資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3386×60%=2032元)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
二、靈活就業等個體繳費人員社會保險繳費標準
1、基本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等個體繳納養老保險費由本人在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00%申報繳費,繳費費率為20%,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繳費標準如下:
繳費比例 |
月繳費基數 |
月繳費金額 |
年繳費金額 |
60% |
2032元 |
406.4元 |
4876.8元 |
70% |
2370元 |
474元 |
5688元 |
80% |
2709元 |
541.8元 |
6501.6元 |
90% |
3047元 |
609.4元 |
7312.8元 |
100% |
3386元 |
677.2元 |
8126.4元 |
2、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等個體繳費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統一按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單建統籌繳費費率6%、統賬結合繳費費率9%,個體繳費的在職和退休人員按規定繳納職工醫療救助金為每人每月12元。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繳費標準如下:
個體醫保繳費標準 |
繳費費率 |
基本醫療月繳費 |
醫療救助金(月) |
月繳費 |
年繳費金額 |
合計 |
|||||
單建統籌 |
6% |
121.92元 |
12元 |
133.92元 |
1607.04元 |
統賬結合 |
9% |
182.88元 |
12元 |
194.88元 |
2338.56元 |
三、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jiaofei/3829.html
上一篇:廣東省關于階段下調省本級統籌參保單位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
下一篇:關于下調珠海市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