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關于調整2017年度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作者:石家莊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來源: 發布時間:2017-12-03 18:22:00 瀏覽量:
關于調整2017年度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巖勞險〔2017〕28號
各縣(市、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
根據《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實施意見》(龍政辦〔2012〕85號)第六條規定及龍巖市統計局公布的2016年全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數據,經研究,決定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市工傷保險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不得低于我市2016年職工月平均工資4944元的60%,即2966元,不得高于我市2016年職工月平均工資4944元的300%,即14832元。
各縣(市、區)社保中心應于6月底前將月繳費基數低于2966元的調整為2966元。
龍巖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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