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關于公布201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7-12-06 20:16:00 瀏覽量:
錫人社發〔2017〕195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經市政府同意,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7〕208 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市201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通知如下:
一、2017 年7 月1 日至2018年6 月30 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057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72684元,計算最低繳費系數使用的月繳費基準數為2940元。
二、從2017 年8月1 日起,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8171元,下限為2788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三、從2017年8月1日起,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一檔為2788 元、二檔為3375元、三檔為3832 元、四檔為4273元、五檔為4832 元、六檔6057元、七檔18171元。
江陰市、宜興市2017 年度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縣)報我局備案后執行。
四、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按照下限3360元,上限18171元執行。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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