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市“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辦法出臺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0-05-25 11:20:00 瀏覽量:
2010年4月27日,柳州市醫保中心公布了“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辦理程序及方法,并要求各用人單位在年內辦理完相關手續。
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的對象: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柳州市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2003年12月31日《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之前發生工傷的“老工傷”人員。2004年1月1日后,用人單位未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工傷的“老工傷”人員的辦理流程,需待自治區出臺具體計算辦法后再按相關規定辦理。期間待遇先按原渠道解決。
具體辦理流程為:尚未參保的單位先到醫保中心辦證科(2樓辦證二廳)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存在欠費情況的用人單位需繳清欠繳的工傷保險費,并到醫保中心辦證科領取《柳州市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登記表》和《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公示表》,或從醫保中心網站下載表格。用人單位對本單位的“老工傷”人員、供養親屬進行公示,公示期限15日。
填寫上述表格后,單位需到醫保中心審計稽核科遞交材料。核定“老工傷”人員納入資格及保險費繳納情況,需一并提供有關的公示內容和結果、“老工傷”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確認工傷的相關原始證明材料、用人單位發放工傷待遇的相關憑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鑒定結論、工傷鑒定三方確認表等。
經過審核確認后,醫保中心辦證科將“老工傷”人員名單錄入系統,再由醫療審核科核定。在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方面,2009年12月31日以前的“老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仍由用人單位按相關規定原渠道解決;2010年1-12月期間到醫保中心辦理完畢上述手續的“老工傷”人員,2010年1月1日起的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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