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老工傷”2011年年內納入工傷保險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4-07 10:00: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 :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截至目前,全區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已基本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全區“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的資格確認及重新按現行標準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等工作已基本完成。2011年年內,全區將確保支付已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1200多位“老工傷”人員的工傷待遇。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處負責人介紹:“符合要求的“老工傷”人員待遇支付由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金、同級財政部門共同承擔,對確有困難的單位,自治區相關部門正在協商制定具體辦法幫助困難單位解決“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所需資金。按照2011年1月1日起實行的新《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自治區所有用人單位(不含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都必須為所有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并將所有“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的待遇包括1至10級工傷傷殘人員的舊傷復發醫療費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至4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輔助器具配置(更換)費以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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