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 大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大慶市開始實施《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實施方案》。2011年11月底前,大慶市國有、集體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待遇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即大慶市4000余名老工傷人員將全部納入工傷保險。
此次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分為2個階段:2011年4月底前,參保單位的老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將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同時,解決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原國有集體改制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11月底前,國有、集體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待遇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
工傷保險基金統籌支付范圍
將參保單位參保前的老工傷人員,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的(除一次性補助金之外的)各項待遇、五至十級傷殘的舊傷復發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工傷保險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對國有、集體破產改制企業保留勞動關系,并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至六級傷殘的老工傷人員,其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舊傷復發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等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將參保企業、國有集體破產改制企業,已經按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工傷人員,繼續按原渠道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后的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生活護理費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參保時同步將老工傷人員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已按規定一次性領取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終結工傷保險關系的各類工傷人員,不再作為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基金管理。
納入統籌范圍后的人員需確認
“老工傷納入統籌范圍后,工傷確認是非常重要的,已經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可以不再做重新認定。但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認定為工傷的,應提供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的原始記錄、事故證明、按工傷處理決定、《職業病診斷書》及明確工亡職工親屬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原始證明材料,由市人社局依據不同時期政策規定予以確認,并建立個人信息檔案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確認,由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統一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不存在的,由個人向所屬的市、縣、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集體企業老工傷人員確認,由集體企業統一向企業主管部門申報,企業不存在的,由個人向企業主管部門申報。已參保的行政、事業和企業單位老工傷人員統一向所屬的市、縣、區醫療保險局申報。
“老工傷”傷殘級別需鑒定
大慶市人社局還將對老工傷人員的傷殘級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已經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級別的,不再重新進行鑒定;未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的,由用人單位向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提出申請,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對納入的老工傷人員作出一次性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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