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老工傷”2011年年底前將全部納入工傷保險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5-12 09:45:00 瀏覽量:
近日,鞍山市政府常務會議公布,2011年年底前,鞍山市14278名國有企業等“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
根據國家人設部等四部委下發的文件精神,企業未納入統籌的工傷人員統稱為“老工傷”人員,在2011年5月底前,將國有企業有傷殘登記的“老工傷”人員和工亡供養親屬全部納入統籌管理;2011年年底前基本實現國有企業其他“老工傷”人員、集體企業,原國有、集體破產改制企業的“老工傷”人員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全部納入統籌管理。
根據人社、財政等部門的調查摸底顯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鞍山市國有企業等“老工傷”人員共計14278人。按文件要求,2011年5月末前,將有5849人納入工傷保險統籌,這部分人員從5月份開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到年底前,其余人員全部納入統籌,于明年開始享受待遇。
對于已參保企業,用人單位須按標準躉繳工傷保險費納入統籌;對于未參保企業必須先參保,參保后按已參保企業的繳費標準和方式躉繳保險費后納入統籌;對于破產企業和困難企業,須破產企業(行業)清算組或主管部門按照已參保企業的繳費標準和方式躉繳保險費后納入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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