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關于做好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工作方案》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12-21 20:02:00 瀏覽量:
天津市10157名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40次常務會議精神,按照人力社保部等四部委《關于做好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天津市積極開展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工作。截至2011年11月底,已將10157名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其中,有傷殘等級3106人,無等級的6912人,供養親屬139人,兌現工傷保險待遇6223萬元,提前完成國家下達的指標任務。這項工作主要從兩個方面入手:
一是細化標準和人員界定。天津市研究制定了《關于做好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工作方案》,規定2003年12月31日前發生工傷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工傷結論(含工傷確認原始檔案、工傷認定批復等)明確,尚未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原國有集體改制企業工傷職工(含工亡職工供養親屬),作為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二是從政策上解決難題。市人力社保局下發了《關于做好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社會保險繳費困難的未參保企業,從2011年1月1日起先行參加工傷保險,之前工傷保險費不再補繳;實施整體退出企業的老工傷職工,可由托管中心辦理納入統籌手續。由此較好地解決了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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