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超首次代理塵肺病患者案一審敗訴》財新網報道塵肺病維權英雄張海超代理患者維權案件結果。
三年前,張海超患職業病被診斷為塵肺0+,診斷結果讓其不明白自己是否患了職業病;
半年前,黃福華被診斷為矽肺貳期可能,但無可靠生產性粉塵接觸史,使第一次做代理人的張海超不知道自己代理的塵肺患者,是否真的患上了塵肺病;
2012年6月15日,張海超代理黃福華訴永康江南街道衛生院告知體檢結果一案,一審法院判決江南街道衛生院具有告知義務,但駁回了黃福華要求告知體檢結果的訴訟請求。
一次次被捉弄,總是讓張海超哭笑不得。代理黃福華的案子,一審法院法官明確告知原告勝訴,但卻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因其訴訟請求被駁回而敗訴,法院卻判決被告承擔案件的訴訟費用,聞所未聞。
張海超代理黃福華訴永康江南街道衛生院一審判決書
三年前,張海超不顧醫生勸阻,以悲壯之舉揭穿謊言;
半年前,張海超著手代理的職業病患者黃福華診斷案,也在這個月有了最終的鑒定結論:矽肺貳期。雖然經過一次診斷、兩次鑒定,但終求診斷真相;
黃福華訴江南街道衛生院履行告知體檢義務一案,如何能再次尋求公正?張海超已經代理黃福華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我們期待正義能夠戰勝邪惡!
“開胸驗肺”的悲壯,換來的是“特事特辦”,職業病維權難的現狀似乎沒有改觀,張海超一度后悔自己被“特辦”,所以,在第一次代理塵肺病患者維權的案件中,永康市法院多次勸張海超接受調解,并提出了相當誘人的調解方案,張海超還是拒絕了。因為張海超明白:“調解”只能解救一個人,“判決”卻可以作為職業病維權的一個標桿,有可能為整個職業病患者群體維權開辟一條出路。在自己有限的生命歷程中,應該為這個群體再做點什么。
張士謙
黃福華訴永康江南街道衛生院履行告知體檢結果案第二代理人
201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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