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河北第一案開庭在即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4-01-13 13:52:00 瀏覽量:
“國家有法律,政府有規定,工傷保險先行支付這個好制度為什么落實不了呢?”經過近三個月的等待,工傷職工邱某從省會橋東區人民法院得到消息,其狀告石家莊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局的“民告官”案,將于2014年1月中旬開庭。據了解,這是河北省第一起工傷先行支付“民告官”案件。
邱某是省會某旅行社的一名導游,2010年7月工作中的一場交通事故讓他痛失左腿。2011年12月,他被有關部門認定為工傷,經鑒定為四級傷殘。該旅行社未給邱某繳納工傷保險,且未向其支付工傷保險待遇。2013年10月8日,邱某向石家莊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局申請先行支付,而該局不予回復。2013年10月15日,邱某將該局起訴至法院,10月24日,橋東區法院立案受理。
石家莊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局答辯稱,本局非本案被訴主體,職工邱某應向區級機關申請先行支付。2013年11月,職工邱某申請追加石家莊市橋西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局為被告。
職工邱某的代理人張士謙律師介紹,2011年7月1日實行的《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工傷者可以向當地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部門申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對工傷先行支付做出具體規定。但是在實施過程中,相關部門多以沒有“紅頭文件”為由,拒絕執行工傷先行支付制度,造成工傷職工流血又流淚的局面仍未改觀。
據介紹,新疆、湖南、廣東等省區工傷保險先行支付第一案均以勞動者勝訴告終。(來源:河北工人報,www.wnpump.cn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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