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3-29 09:23:00 瀏覽量:
韋德福因工傷獲賠20萬余元,這筆款由妻子代為領取、保管并用于購置房產。2013年年初,雙方協議離婚。之后,韋德福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前妻返還工傷賠償款,并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2013年3月21日,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作出支持韋德福請求的判決。
2005年3月,韋德福在廣東江門市務工時因工傷致殘,其妻吳麗代表他與用工單位簽訂調解協議,由用工單位賠償韋德福20.8萬余元。吳麗領取后一直保管這筆賠償款,部分用于生活費開支。
2006年,夫妻倆商量后用這筆賠償款加上其他積蓄在羅城天河鎮購買一宗宅基地,建起一棟三層樓房。
2011年9月,韋德福與吳麗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但雙方沒有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房屋仍由吳麗居住。2012年12月,韋德福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令吳麗返還其工傷賠償款19.2萬余元,并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院審理認為,韋德福因工傷獲得的賠償款具有專屬性,應歸其所有。雖然在夫妻倆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這筆賠償款已被用于購買宅基地建房,但也不能改變該款的專屬性。因此,兩人共同購買宅基地所建的房產,其價值中包含韋德福一方的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由于夫妻倆在協議離婚時,未對韋德福一方的財產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處理,韋德福要求返還其工傷賠償款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請求合法有理,法院予以支持,但應從中扣除韋德福受傷后的日常生活費開支。
3月21日,法院作出判決,吳麗返還韋德福工傷賠償款19.2萬余元,該賠償款先從兩人共同所有的房產價值中扣除,余下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兩人各享有50%的份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來源:廣西法制日報,ft22.com整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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