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金順物業公司向環衛工傅發放了2013年2月份工資,月工資只有1080元,低于鄭州市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1240元。勞動部門回應:若情況屬實,會對物業公司下整改通知。
金順物業環衛工工資低于鄭州最低工資標準
3月27日上午,記者走訪了鄭州金順物業公司負責的部分路段,采訪了多位環衛工人,均表示目前月工資是1080元。
“光知道報紙上說今年工資要漲,但就是沒給我們發夠過。”環衛工張大娘說,“經一路、經二路、經四路、政四街可多背街,都歸金順物業管。”
62歲的許大娘摸著自己的臉說:“你看看冬天的時候臉都凍了,夏天雨淋還沒個地方避雨。不求多,就按最低的標準給我們發工資就行。”
“這工資的事有人也問過領導,聽說是現在錢還沒下來。”但說到這,環衛工張大爺也有了疑問,“上次在東區那邊我問的,人家的環衛工工資就已經漲上去了,為啥我們金水這邊的沒漲?”
勞動監察部門回應 若情況屬實會下整改通知
記者通過鄭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了解到,如果路段是被物業公司承包,工資發放不到位,環衛工可到金水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如情況屬實,監察隊將會對相關公司下法律文書,限期整改。
金水區勞動監察大隊郭先生說,假如這些環衛工工資是政府財政撥款,工資可能還是1080元。但后期財政撥款下發后,也會對之前少發的工資補齊。
據金順物業公司王經理說,3月25日市政局已經收回了此前他們承包路段的環衛工作,環衛工工資也會由市政部門發放。
關于部分環衛工工資未達到鄭州市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中原網將會進一步跟進。(來源:中原網,ft22.com編輯整理)
相關信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豫政[2012]10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河南省最低工資規定》(省政府令第141號),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省政府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24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1.7元;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1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0.4元;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96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9元。
漯河市市區由二類行政區域調整為一類行政區域。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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