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市關于《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2-12-14 11:45:00 瀏覽量:
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
東政辦發〔2012〕318號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府各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東政辦發〔2012〕280號,以下簡稱《辦法》)的出臺實施,對于保障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起到了積極推進作用。為進一步規范《辦法》的實施操作,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必須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承建工程項目的全部工程管理和施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已含意外傷害保險)。
二、參加招投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按中標價申報繳納工傷保險費;未通過招投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按合同價(不得低于市場公允價)申報繳納工傷保險費。
三、鑒于部門職能調整,《辦法》第二條"憑地方稅務局出具的繳費憑證到市建筑業管理局辦理施工許可證。"調整為"憑地方稅務局出具的繳費憑證到市建設局辦理施工許可證"。
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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