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工程建設領域加快實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的通知
陜人社函〔2018〕671號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住建規劃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水務局),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陜西省各中心支行、楊凌支行,各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6〕28號)明確規定,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為了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和省政府的規定,現就工程建設領域加快實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工作進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是從源頭上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舉措,也是國家考核地方各級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指標之一。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的《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人社廳發〔2017〕80號)的安排部署,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的覆蓋率2017年要達到60%、2018年要達到80%、2019年要達到100%。從全省總體情況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的覆蓋面與國家的規定還存在一定差距。各級人社、住建、交通運輸、水利、人民銀行等部門和施工企業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各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積極行動,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在全省范圍內按國家規定的時間節點高標準高質量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到位。
二、夯實主體責任。所有建設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要與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銀行簽訂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協議,明確約定各方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的義務。本通知下發前已開工在建的各類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要與相關企業、銀行補簽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協議。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和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提供的農民工工資數額,按月足額將工程款中的農民工工資撥付到按協議開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嚴格實行專款專用。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本省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的各項規定,按月制作工資支付明細表并報送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根據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企業報送的農民工實名制工資支付明細,委托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戶銀行從專戶中直接將工資撥付到每個農民工的工資支付銀行卡。
三、加大監管力度。各級住建、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要綜合施策,在各個日常工作環節,督促各自管理的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把這項工作納入對建設工程的監督檢查范圍,確保每個工程建設項目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戶銀行要做好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管理工作,確保專款專用。各級人社部門要會同住建、交通運輸、水利、人民銀行等部門,每季度對建設單位按月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的情況和專戶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高速公路、鐵路、機場等建設項目開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協議,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協議報送省交通運輸廳、省人社廳備案;省管水利建設項目開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協議,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協議報送省水利廳、省人社廳備案。其他工程建設項目開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協議,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報送建設項目所在地的設區市和縣(市、區)的人社、住建、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備案。
四、嚴格問責追責。建設單位不主動與施工企業、銀行簽訂開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協議,不按月足額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的,由人社、住建、交通運輸、水利、人民銀行等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向建設單位提供的農民工人數和工資數額存在造假等行為,由人社部門責令其向建設單位退回多報的工資數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企業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各市、縣(區)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不力,造成國家《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規定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率不達標,對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問責并處理。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陜西省交通運輸廳
陜西省水利廳
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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