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適用條款起爭議,死者家屬狀告社保局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9-05 16:47:00 瀏覽量:
樂山市犍為縣川犍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職工吳銳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死亡,樂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吳銳為工傷死亡。在獲得肇事方保險賠償的322000元后,當地社保局在工傷保險待遇支付上依據省政府相關文件給予補差,死者家屬卻認為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社保局應全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在向當地政府提請行政復議未果的情況下,死者家屬一紙訴狀將社保局告上法庭。
4月13日,犍為法院作出行政裁定稱,縣社保局4月1日以“樂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正在對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通過有關程序向有權機關請求解釋”為由,向法院提出中止訴訟申請。犍為法院經審查認為,本案的法律適用確實存在不同的理解,被告通過有關程序請求上級有權機關對適用法律作出解釋的行為有利于案件的正確審理,本院應予同意,因此裁定中止訴訟。
4月30日,吳銳家人向犍為法院提出申請,認為法院中止訴訟既無事實根據,適用法律也不正確,請求法院恢復審理,但法院仍未恢復審理。9月16日下午,吳銳的家人再次向犍為法院遞交了恢復審理申請書。
犍為法院行政庭法官稱,此類工傷案件到底該該怎么判,該以什么為標準,他們正在請示上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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