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替妻子上班受傷獲得賠償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9-06 21:28:00 瀏覽量:
李某替妻子上班時出工傷,向老板索賠遭拒。近日,該案經丹江口市人民法院調解,老板賠償李某12000元。
李某的妻子在王老板開的工廠里上班。為規范管理,王老板要求員工上班時統一著裝、持證出入。2009年10月的一天,李某的妻子因為家中有事需外出半天,又不想為此被老板扣發工資,于是,夫妻倆商議,由李某替妻子上班。
第二天上午,李某穿著妻子的工作服,拿著妻子的出入證進入廠區工作。由于對工作環境不熟悉,工作不到兩小時,李某就不小心跌落到身旁的坑槽中,導致右腳受傷,構成十級傷殘。李某住院期間,王老板墊付了醫療費。
出院后,李某要求王老板支付傷殘賠償金等共計32800元,王老板則以李某擅自入廠、不屬于自己所雇請的員工為由拒絕賠償,雙方為此發生糾紛。
2010年2月,李某將王老板告上法庭。通過法官釋法析理,李某認識到未經許可擅自頂替妻子進入廠區工作是錯誤的,王老板也知曉對員工管理上的疏漏與李某受傷存在一定因果關系。經過調解,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由王老板賠償李某12000元。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peichang/2706.html
上一篇:約定“員工發生工傷單位免責”的條款無效
下一篇:員工實習時發生工傷,辭職時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