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加班回家途中被撞身亡獲賠48萬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4-01-22 16:56:00 瀏覽量:
熊先生加班回家途中被撞身亡,肇事者逃逸,熊妻找廠方求助被拒絕。近日,從江夏區司法局獲悉,經法援律師維權,相關部門依法認定熊先生為工傷,其生前打工的石料廠老板賠償48萬元。
2005年,熊先生到江夏鄭店街某采石廠從事機器維修工作,雙方未簽書面勞動合同。2年后,采石廠更名為某石料加工廠,經營范圍、經營者均未變,熊先生仍在該廠上班。
2010年7月4日晚,熊先生加班后騎自行車回家,途中遇車禍致顱腦重度損傷死亡,區交警大隊認定汽車肇事者負全部責任。
因肇事者逃逸,受害者未得到任何賠償。而廠方也認為:屬交通事故,不予補償。
2010年11月,熊妻向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熊與工廠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工廠不服,起訴至區法院,訴求被駁回。
2012年10月,眼看申請工傷的時效將過,熊妻去區法援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專職律師黃芳承辦此案。黃律師一邊向區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一邊與廠方協商。但廠方多次拒絕調解。
2013年1月,人社部門依法認定加班回家途中被撞身亡的熊先生屬工傷。當年2月,申請仲裁時才知經營者為逃避責任,于2012年底注銷了石料加工廠。
經多次研究案情,黃律師又以經營者個人為被申請人進行仲裁申請,得到仲裁委支持。去年底,仲裁裁決,由經營者賠償劉女士各項損失共計48萬多元。(來源:中國新聞網,www.wnpump.cn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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