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飯時受傷獲工傷賠償
作者:admin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06-09-12 17:42:00 瀏覽量:
女保潔員在單位排隊買午飯時,被患有精神病的保安員打傷,經過近兩年的爭議,終于在市一中院的調解下拿到了應得的4.5萬元賠償。
2004年6月16日,從河北來京的小趙與北京保全物業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成為該公司保潔員僅僅工作了12天,小趙在單位食堂門口排隊打飯時被患有精神病的單位保安員打傷,住院治療42天。經海淀區勞動部門鑒定,其所受傷害符合工傷認定范圍。
物業公司以小趙事發不是工作時間為由始終拒絕賠償。法院審理認為,小趙的事故應屬于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或收尾工作受到的傷害,應該認定為工傷。在法官主持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物業公司支付小趙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療費、伙食補助費等共計4.5萬元。
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信息中心摘
200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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