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學院學生李守軍放暑假時,在老家即墨市普東鎮一家服裝廠勤工儉學,駕駛摩托車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即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經過調查后認定為工傷。死者家屬向工廠索賠30萬元。李守軍臨時打工的服裝廠認為勞動部門的工傷認定與事實不符,反將即墨勞動局和死者家屬告上了法庭。前天,即墨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暑期打短工遇車禍死亡
“兒子剛23歲,都快畢業了,這讓我無法面對……”昨天上午,李守軍的母親李成雨哭著告訴記者,他們家條件不好,兒子很懂事,放假回來就到處找工作打短工賺學費。放假沒幾天,兒子就在普東鎮上一家服裝廠找了一份勤工儉學的臨時工作,在廠里做包裝工。雖然早出晚歸十分辛苦,但20多天還拿到了好幾百元的工資,誰知道快開學時出了事。2007年8月3日上午7時許,李守軍和往常一樣騎摩托車出門上班,當行駛到普東鎮楊家莊路時,與一輛對行而來的摩托車相撞,李守軍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李守軍家人認為雖然是短期打工,已經與廠方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作為工廠應該作出經濟賠償。
勞動部門認定是工傷
據介紹,今年4月17日,即墨勞動部門經過調查認定,李守軍和服裝廠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在上班途中遇車禍死亡屬于工傷。李守軍的母親說,她和老伴就這么一個兒子,沒了兒子以后的生活也沒了依靠,勞動部門認定兒子是因工死亡,服裝廠就應該負責。于是李家請來律師,向服裝廠索賠30萬元。聽到賠償數目,廠方嚇了一跳,認為即墨勞動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與事實不符,并向即墨政府提出行政復議,但被駁回了請求。
昨天上午,記者撥通了位于即墨普東鎮這家服裝廠辦公室的電話,一名辦公室工作人員稱,他們從來沒有聽說過“李守軍”這個工人。隨后記者試圖聯系廠方相關負責人,但對方手機一直停機。
工廠喊冤狀告勞動局
即墨勞動局仲裁執法人員介紹,執法人員通過大量調查工作,認定李守軍確實在這家服裝廠打過短工,根據工傷規定認定為工傷,但廠方認為,死者李守軍系在校大學生,與他們廠沒有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勞動部門認定其工傷與事實不符。前天,服裝廠一紙訴狀將勞動局和死者家屬告上了法院。
記者昨天從即墨法院了解到,此案前天正式開庭審理,雙方各執一詞,法庭正在做進一步調查。
上下班遇車禍將不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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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國務院法制辦解釋,2004年條例制定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尚未出臺,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難以從其他途徑得到保障。2006年《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實施后,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職工可從機動車交強險得到補償,同時還可通過民事賠償的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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