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為無責任原則,違規操作受傷也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工作期間意外觸電
2009年6月19日上午8時30分,王根才一如既往前往城關區全志電子有限公司上班。由于前一天下了雷雨,王根才處理完地面積水后,準備操作電焊機工作,就在他把手搭在電焊機上的瞬間,380伏高壓電流從他的身體里穿過,王根才當即失去了知覺。同事小宋看到后,馬上撲過去切斷了電源,此時,王根才已倒在地上。上午10時,急救車趕到,已從昏迷中醒來的王根才在同事攙扶下走進急救車,并送往蘭州軍區蘭州總醫院安寧分院治療。事后,王根才的同事向記者介紹,電焊機漏電,應該和前夜大雨過后機器進水有關。
據了解,53歲的王根才是天水海林軸承廠的鉗工,有鉗工證。退休后,經城關區勞動人才市場介紹到全志電子有限公司上班,事故發生時,他來蘭州上班僅3個半月。
手指被截導致傷殘
7月29日,記者到醫院采訪時,王根才做完手部手術只有4小時,躺在病床上不時發出呻吟聲。王根才的家人告訴記者,王根才的小拇指已經截肢,無名指插在肚皮里進行手術保養。心電圖顯示,王根才的心包嚴重受損,指數達到1900,而正常人的是100。家人擔心的是,如果無名指養不活,一個月后還得再次進行截肢手術。
然而,讓王家人更加寒心的是全志電子有限公司老板的態度。王根才的女兒說:“老板讓家里給醫院說謊,說手是220伏的家庭用電誤傷的,老板給了3000元醫療費就走了,到現在再沒見人影,發短信不回,偶爾接電話態度也特不好。老板說:‘明知道漏電,還把手往上面伸。’老板聽說3000元已用完,竟說:‘治療才幾天,就花了這么多錢,我沒錢,你們愛怎么著就怎么著。’現在,我們負債已超過兩萬元了。”
未簽合同索賠無著
記者了解到,事先由于沒有和老板簽訂勞動合同,如今面對傷病,王根才家人多次討要醫藥費未果。王根才的女兒告訴記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雇傭關系是存在的,工傷是無法回避的,但老板一直回避工傷這一事實。”
7月30日,記者來到全志電子有限公司采訪,大門緊閉。從工作人員口里得知,該公司負責人不在。記者隨后電話采訪了全志電子有限公司負責人霍曉玲。霍曉玲告訴記者,他們公司確實只為王根才支付了3000元醫藥費,至于后續醫藥費為何不繼續支付,他們考慮到手術還未結束,相關部門的傷情鑒定還未出來,賠多少,怎么賠,都是問題。
“其實,觸電是他自己違規操作造成的,上工作臺,沒有佩戴絕緣手套。”霍曉玲這樣說。
“他們一共有3名鉗工,卻只有一雙絕緣手套,誰戴誰不戴?!”王根才的女兒說,“工作人員上工作臺,沒有佩戴絕緣手套,單位安全檢查人員難道沒有管理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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