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身份住院申請工傷被駁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9-06 20:40:00 瀏覽量:
用他人身份住院 申請工傷被駁
內容提要: 李某是東北人,2009年9月1日開始到靜海縣某鋼管公司擔任電工。
2009年11月24日上午8:30左右,李某在安裝天車滑線的拖曳過程中,左手小拇指以及無名指受傷,現在小拇指被截掉一截。事故發生后,某鋼管公司將李某送至某醫院急診科治療。
但在登記病人姓名時,某鋼管公司使用了“欒永君”的名字,并向李某解釋說,不要管誰的名字,只要給他各種工傷待遇就可以了。
此后,李某在向單位要求兌現法律規定的各項工傷待遇時遭到拒絕。無奈之下,李某只能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但因病歷與原告姓名不一致,他的申請被駁回。隨后,李某又向醫院方面說明事實情況,要求院方將病歷及診斷證明上的署名更正為自己的姓名,醫院方面予以拒絕。無奈之下,李某只能一紙訴狀將某鋼管公司和某醫院告上法庭,要求恢復自己的姓名權。日前,法院已正式受理這起姓名權糾紛,擇期開庭審理。
律師評論:對用人單位來說,不為勞動者依法繳納保險,當勞動者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就要承擔全部責任。如果繳納了保險,用人單位僅需承擔員工工資等相對較少的費用,大部分費用可由保險支付。本案中的某鋼管公司在送原告就醫時使用他人名字,其行為除了為騙取社保資金做準備外,沒有其他合理解釋。至于該單位是否利用虛假情況申報保險,是否已經騙取了保險資金,現在還不清楚。
如果確實發生了騙取社保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某鋼管公司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對于李某來說,因為缺乏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在單位用別人名字就醫并承諾將來會給自己相關待遇時,沒有堅持使用真實的名字,所以才導致申報工傷認定產生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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