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員工為救同事被刺身亡算工傷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9-07 10:29:00 瀏覽量:
老田是沈陽某酒店更夫,工作格外積極。一天晚上,一顧客與服務員李某發生口角,5名顧客連追帶打,把李某逼到一樓大廳的一角。聽到喊聲,老田攔截住那幾位撒野的顧客。勸說的話沒等他說出口,就被刺傷腹部。在醫院搶救了24天,老田終因傷勢過重死亡。
刺死老田的罪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他4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法院同時判決5名被告人連帶賠償田家人民幣51萬元,但是賠償款一直沒有到位。老田搶救期間,酒店出了4萬余元醫藥費。后經家屬多次懇求,派出所也幫著協調,才又陸續拿了8000元。去世前,老田的醫藥費共23萬元。
為了討個說法,老田的女兒為父親申請因工傷亡認定。她認為,父親是在當班的時間被傷害致死的,理所應當是工亡。酒店卻認為,老田的職責是做好酒店巡視和物品保管,其他的事兒與老田無關。另外,老田之所以“管閑事”,是因為他與那個服務員私交甚好,純屬哥們義氣,不該認定為工亡。
勞動爭議仲裁認定老田為工亡。酒店不服,提起上訴。法院審理認為:老田作為酒店的更夫,從晚間接班開始即為其工作時間,做好飯店巡視是其工作職責之一。事發當晚正值老田當班,其出面攔截追打飯店服務員的顧客,屬于履行工作職責的行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
最終兩級人民法院的審理支持了老田家屬的主張,認定老田為工亡。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rending/2011-9/2783.html
上一篇:職工接班前外出用餐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
下一篇:員工與領導聚餐后遇車禍死亡不算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