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在中國,春節是一年中最重要的節日,無論離家多遠,人們都會盡量在除夕時與家人團聚,共度新春。然而,對于身在異鄉打工一族,春節放假回父母(岳父母)家探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呢?
因為這個問題給的信息還不全面,所以對于這個問題的回答,張士謙律師會告訴你:春節放假回父母家探親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不能一概而論。
在回答上面的問題之前,來看看相關的法律規定吧。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于工傷。所以能否認定為工傷,首先要看在交通事故中承擔什么責任。不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才有可能被認定為工傷。
另外,關鍵要看春節放假探親是否屬于“上下班途中”。
何為“上下班途中”?
司法解釋列出了以下四種情況:(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回到上面討論的這個問題。根據以上的法律規定,結合工傷賠償法律網案例進行分析,張士謙律師總結情況如下:
1、放假后直接從工作單位到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去探親,路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認定為工傷;
2、下班后回單位安排的宿舍收拾行囊,然后回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探親的,路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認定為工傷。
但是,勞動者下班后先回工作城市租住處或工作城市的家,再回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探親的,路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一般不認定為工傷;
為什么回租住處或自己的家以后,再回去父母、配偶家探親不屬于工傷呢?因為從工作單位回到租住處或自己的家,已經完成了下班的目的,再回父母、配偶、子女處探親,與“下班”切斷了必然聯系。
以上是張士謙律師自己的見解,如有不妥之處,歡迎指正。
你認為可以認定為工傷的情形還有哪些呢?來@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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