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防城港的王女士在工作時間,因事與公司領導爭吵時,當場暈倒,醫院診斷為腦出血。王女士的情況算工傷嗎?
當事人:和公司領導爭執時暈倒住院
2020年4月,王女士通過勞動派遣來到公司工作,合同2023年4月到期。她在公司擔任倉庫管理員,因有叉車證,還臨時在倉庫駕駛叉車。
2021年12月,王女士在駕駛叉車時,剎車失靈傷到了腰。她多次反映,公司都沒為她申請工傷認定。腰傷之后,她的工資連續降低,5個多月少了7000多元。
今年9月,王女士向領導反映腰傷和工資情況,并與對方發生爭吵。
“對方大發雷霆,聲音很大,我當場被氣暈在辦公室。”王女士說。20多分鐘后,公司把她送到醫院搶救。
王女士被診斷為蛛網膜下腔出血。住院時,公司墊付了3萬元,之后便無人來處理。治療約一個月,除去墊付的3萬多元,王女士還欠下12萬多元醫療費。因費用問題,尚未痊愈,她不得已出院。
王女士說,醫院經常電話催她繳清醫療費,她多次到公司溝通,但領導還把她的電話和微信等拉黑。近期她還聽說,公司準備將她辭退。
公司:已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11月11日,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蔣先生向記者表示,
“王女士出院后,公司準備了相關資料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能否認定為工傷,要以勞動部門認定為準。公司并未將王女士辭退,鑒于她的身體情況,建議她以休養為主。”
防城港市港口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前段時間,他們已受理王女士的工傷認定申請。不過,王女士反映,公司遞交的材料有不實之處,工作人員打算先退回材料,讓王女士和公司協商之后再作進一步處理,目前材料還暫放在人社局。
同時,他們對王女士的情況作特殊處理,無論是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一方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限都放寬到一年之內。
律師:該案例包含多種情況
王女士的情況能否認定為工傷?南國法援公益律師吳藝霞認為,工傷認定程序非常嚴謹,核心要素包括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從王女士案例來看,她有多種情況,腰傷發生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而導致的受傷,因而應當認定為工傷 ;被降工資一事可申請勞動仲裁。
王女士向公司領導反映腰傷和工資的問題而發生爭吵,導致暈倒生病住院,并非因履行工作任務而導致。爭吵不屬于正常履職的工作內容,因此認定為工傷比較難。但是,如果爭吵過程中因公司領導的不當言行,嚴重刺激了王女士導致其發病,王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對方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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