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上調2011年工傷保險待遇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10-27 19:48: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聊城市財政局公布,為切實保障工傷人員、工亡人員遺屬基本生活,市財政與市人社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大范圍提高工傷人員保障標準,在原有傷殘津貼標準的基礎上,傷殘等級為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分別增加165元、160元、155元和150元。
2011年以來,聊城市各級財政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大力籌集資金扎實落實省政府26件實事。作為26件實事之一,聊城市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印發的《關于調整1至4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要求,確定自今年1月1日起,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除外)、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中1至4級工傷人員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
此次調整標準分別為:傷殘等級為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在原有傷殘津貼標準的基礎上分別增加165元、160元、155元和150元。
供養親屬為工亡職工配偶的,每人每月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7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元。
生活護理費按2010年聊城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149元調整,調整比例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等級分別為2010年聊城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上述范圍人員保障標準均自2011年1月1日執行。
來源:聊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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