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貫徹《青島市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實施意見
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局),各工傷保險協議服務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實施《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社會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辦發〔2010〕41號),確保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后各項工作的平穩過渡,進一步規范工傷保險業務經辦工作,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統一基金征繳費率
從
二、工傷認定
(一)工傷認定工作實行“市級統籌,分級管理”。駐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四區參保單位的工傷認定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其他五市三區(含保稅區,下同)的工傷認定工作,暫由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用2-3年的時間逐步過渡到全市統一管理。
(二)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區市的,由參保地工傷認定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參保的,由生產經營地工傷認定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對工傷認定管轄權難以界定的,應當報請市工傷認定部門研究確定。
(三)工傷認定應當嚴格按照全市統一的工傷認定標準和程序進行受理、調查和作出認定結論。工傷認定結論必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適當。對于重大、疑難工傷認定,各區市工傷認定部門在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前,要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市工傷認定部門。
(四)對造成人員死亡或一次性造成5人以上傷害的重大工傷傷亡事故,應當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上報市工傷認定部門。其中,對社會影響較大、涉及人員較多、事故程度較重的突發事件,應當在事故發生后立即上報市工傷認定部門。
三、勞動能力鑒定
(一)全市勞動能力鑒定(包括舊傷復發確認、輔助器具配置和工傷康復評定等)由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統一組織實施。
(二)用人單位和個人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在市內四區管轄范圍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受理、辦理;在五市三區管轄范圍的,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受理,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
(三)用人單位或申請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持有效身份證件,到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領取的,由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統一送達。五市三區人員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由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代為送達。
四、工傷保險待遇支付
(一)工傷保險各項待遇計發按照規定以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的,計發基數統一使用青島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二)參保職工因交通事故發生工傷,應當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處理。交通事故賠償已全額支付醫療費用的,工傷保險基金不再支付相應費用;交通事故不能全額賠償的,其產生醫療費用的差額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醫療費用按以上原則處理。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應當統一使用全市工傷保險業務信息系統審核撥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其中,醫療待遇撥付應當實現經辦機構與工傷醫療(康復)和輔助器具配置協議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協議服務機構)的聯網結算,傷殘待遇實現網上銀行支付。目前尚未使用工傷保險業務系統審核、網上結算支付的區市,應當在
(四)各區市經辦機構應當配備醫學專業人員從事工傷醫療費用審核工作,確保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五)市級統籌后,涉及工傷保險各項待遇標準的調整、補發,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六)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要到青島市行政區域以外就醫的,由醫療協議服務機構提出轉診申請,經參保地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后,方可轉往外地治療。
五、協議服務機構管理
(一)協議服務機構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評估,經評估達到標準的,與經辦機構簽訂服務協議。
(二)經辦機構與協議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全市統一的協議文本簽訂服務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傷醫療服務協議暫分級簽訂,市內四區的與市經辦機構簽訂,五市三區的與當地經辦機構簽訂,并報市經辦機構備案。承擔工傷康復業務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統一與市經辦機構簽訂服務協議。
(三)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內容對協議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按月、按年實行考核,年終通報考核結果,考核結果作為基金撥付、續簽服務協議的重要依據。
六、信息系統、統計與檔案管理工作
(一)各區市應當確保與“青島市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的聯網對接,各項經辦工作統一使用全市統一開發的工傷保險業務信息系統,并按照要求規范操作。工傷保險業務信息系統尚未完善前,各區市應當按月將工傷認定、待遇撥付等情況匯總,于次月5日前書面上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處和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辦公室。
(二)各區市要做好工傷保險各項業務的統計分析工作,按照統一報表格式和要求,定期對本部門每季度的各類業務數據進行整理匯總,并撰寫分析報告,于次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上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處和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辦公室。
(三)各區市應當嚴格按照社會保險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做好工傷保險各項業務檔案的裝訂存檔和管理工作。其中,勞動能力鑒定檔案統一由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負責保管。工傷認定、工傷待遇支付等業務檔案根據屬地原則,分別由市和各區市兩級負責管理。
七、其他
(一)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工傷保險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做到崗位設置合理、職責分工明確、各項工作運轉流暢。
(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工傷保險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對工傷保險業務經辦工作實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三)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市級統籌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應當及時上報。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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