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2-08-22 09:21:00 瀏覽量:
近日出臺的《濟寧市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規定,2012年9月1日開始,全市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均需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不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施工企業,將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凡在本市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和維修的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等,均需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參與建設項目施工、符合法定勞動年齡、與建筑施工企業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從業人員(包括農民工)將享工傷保險。
全市所有建設工程項目在招標時,各投標單位應在投標文件中將工程工傷保險費單獨列出。確定中標建筑施工企業后,建設單位應將該工程工傷保險費一次性劃給中標的建筑施工企業,由中標的建筑施工企業按工程總預算造價的2‰繳納工傷保險費。
對于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施工企業,住房和建設行政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將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還將對轄區內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情況實施監察,對未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手續、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建筑施工企業,將依法進行查處,責令其限期參保。
建設工程項目工傷保險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在該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工傷,已登記備案的職工按參保職工對待,未登記備案的由建筑施工企業承擔職工工傷保險責任。建筑施工企業職工統一按受傷時上年度濟寧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基數領取工傷保險待遇。
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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