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9年工傷待遇標準上調
作者:admin 來源:清空 發布時間:2009-02-08 10:23:00 瀏覽量:
四川調整工傷人員相關待遇 月增津貼可達160元
本次待遇調整的對象為
傷殘1-4級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160元。增加傷殘津貼后,月傷殘津貼不足860元的,增加到860元。傷殘5-6級的工傷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傷殘津貼的人員,每月增加130元;由企業支付傷殘津貼的人員,可參照此標準執行。
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每月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70元。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后,工亡人員的配偶月撫恤金不足420元的,增加到420元;其他供養親屬月撫恤金不足400元的,增加到400元。按照我省《臨時工因工致殘待遇的暫行辦法》按月享受致殘補助費的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原臨時工工傷人員,其每月致殘補助費調整為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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