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除工傷待遇外 死亡補償金額約23萬元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 發布時間:2009-06-12 16:44:00 瀏覽量:
福建省:除工傷待遇外 死亡補償金額約23萬元
審議的《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草案)》,對工傷事故死亡補償作出嚴格的規定,目前總的補償金額約為23萬元。
草案規定: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死亡的,死亡者家屬除依法獲得工傷保險待遇外,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還應當向其一次性支付生產安全事故死亡補償金,一次性補償金總額不得低于本省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十倍。
對未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或者無營業執照以及未經依法登記、備案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從業人員死亡的,草案也作了如下規定:“除由該單位向死亡者直系親屬按照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支付相關費用外,還應當一次性支付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倍的死亡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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