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關于調整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2012)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2-12-31 12:25:00 瀏覽量: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津人社局發〔2012〕47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局(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有關單位:
依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586號)和市政府《批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關于建立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發布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正常調整制度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8〕17號),現就調整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1年底前按月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
二、調整標準
供養親屬撫恤金在原發放標準基礎上,配偶每月增發104元,其他供養親屬每月增發78元。
本次調整后工亡職工配偶撫恤金達不到每月936元的補齊差額;其他供養親屬撫恤金達不到每月702元的補齊差額。
三、支付渠道
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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