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訴訟提示
為嚴格執行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防范、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為使人民群眾在疫情防控期間更加安全和便利地訴訟,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現就云南法院有關訴訟執行事宜提示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全省法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的開庭、聽證、調解、質證、執行等訴訟執行活動延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如有糾紛尋求司法幫助,建議首選“云南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用在線申請調解方式解決糾紛。
三、如因訴訟時效、申請執行期限即將屆滿等原因需及時立案、訴訟的,建議減少出行,優先通過云南移動微法院和云南司法信息網——電子訴訟平臺進行網上立案、跨域立案、網上繳費、網上案件查詢和網上開庭等,盡量避免現場申請立案、提供材料。如確需到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窗口現場辦理相關訴訟事務,建議采取防護措施,戴上口罩。
四、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的地區,無法到法院參加訴訟的,可以依法申請延期審理。
五、在疫情防控期間,法院將優先通過網上視頻的方式進行開庭、聽證、詢問、調解等訴訟活動,如法官安排網上庭審活動,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請予積極配合。如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要求到法院開庭審理的,原則上延期審理。
六、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認過電子送達地址的,法院將優先選擇電子送達方式送達訴訟文書。
七、在疫情防控期間,一般不組織開展現場執行行動。在執行案件辦理中,財產查控措施應當在“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中進行,線下財產查控措施因涉及疾控企業和人員受到影響的,敬請諒解。
八、因情況緊急,必須申請財產保全的,請撥打12368電話,法院工作人員將引導您辦理相關手續。
九、有申訴信訪事項,可以通過電話、網絡、信件等方式表達訴求,法院將嚴格按照程序及時進行回復。
十、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法院將全力以赴依法推進案件審理、執行工作,竭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廣大群眾如有訴訟服務需求,可撥打12368熱線進行咨詢。如對相關工作需投訴、舉報和建議,可撥打電話0871-64095803和0871-64095320。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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