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關于調整我市工傷職工就醫食宿費用標準的通知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7-04-21 15:06:00 瀏覽量:
甬人社發〔2017〕40號
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四區一島”管委會人社部門、財政部門:為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根據《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后〈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253號)、《關于寧波市工傷職工就醫交通、食宿費用支付標準規定的通知》(甬人社發〔2011〕111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報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調整我市工傷職工就醫食宿費用標準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工傷職工就醫伙食費補助標準
工傷職工在統籌地區內和到統籌地區外住院治療期間的伙食費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天20元。
二、調整工傷職工轉外就醫住宿費補助標準
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一次的(限杭州市、上海市),按憑據據實報銷往返兩天住宿費補助,最高限額調整為:到杭州市就醫每天不超過400元,到上海市就醫每天不超過500元。
三、調整工傷職工轉外就醫路途伙食費補助標準
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一次的,往返兩天路途伙食費補助標準,調整為每天100元。
四、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實施。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波市財政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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