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2010年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0-05-15 23:18: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南平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公布:南平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新工資標準從2010年3月1日起執行。
福建省政府近日下發通知,規定了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新執行的南平市各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共分為兩檔,延平區、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甌市,最低工資標準從570元/月上調為7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5.5元/小時上調為7.5元/小時;建陽市、順昌縣、浦城縣、光澤縣、松溪縣、政和縣,最低工資標準從480元/月上調為6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4.7元/小時上調為6.5元/小時。此次調整幅度最大的為建甌市,與2007年相比,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了220元,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提高了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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