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部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文號: 新政發(2010)54號 新政發[2010]54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對我區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兩種形式。一是不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以下簡稱“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5個檔次,即800元/月、660元/月、570元/月、530元/月、500元/月。二是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5個檔次,即960元/月、800元/月、720元/月、680元/月、640元/月。(各地標準詳見附件1)。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5個檔次,即8.8元/小時、7.7元/小時、7.2元/小時、6.6元/小時、6元/小時(各地標準詳見附件2)。
二、在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按不低于當地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其工資,并按規定對個人應繳納的“三險一金”代扣代繳,勞動者實得工資不得低于當地不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0年6月1日起執行。
四、其它有關問題按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的通知》(新勞社字[2004]11號)執行。
附件:1.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
2.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1、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
單位: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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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名稱 |
不含“三險一金”最低工資標準 |
含“三險一金”最低工資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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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瑪依市、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 |
800 |
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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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昌吉市、阜康市、呼圖壁縣、石河子市、瑪納斯縣、五家渠市 |
66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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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魯番市、鄯善縣、哈密市、奇臺縣、吉木薩爾縣、木壘哈薩克自治縣、烏蘇市、沙灣縣、庫爾勒市、阿克蘇市、庫車縣、喀什市、疏勒縣、疏附縣、英吉沙縣、澤普縣、莎車縣、葉城縣、麥蓋提縣、岳普湖縣、伽師縣、巴楚縣、圖木舒克市 |
570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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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孫縣、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伊吾縣、伊寧市、奎屯市、伊寧縣、霍城縣、鞏留縣、新源縣、塔城市、額敏縣、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阿勒泰市、布爾津縣、富蘊縣、福海縣、哈巴河縣、清河縣、吉木乃縣、博樂市、精河縣、溫泉縣、輪臺縣、尉犁縣、若羌縣、且末縣、耆回族自治縣、和靜縣、和碩縣、博湖縣、溫宿縣、沙雅縣、新和縣、拜城縣、烏什縣、阿瓦提縣、柯坪縣、阿圖什市、阿克陶縣、阿合奇縣、烏恰縣、和田市、和田縣、墨玉縣、皮山縣、洛浦縣、策勒縣、于田縣、民豐縣、阿拉爾市 |
530 |
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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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昭蘇縣、特克斯縣、尼勒克縣、托里縣、裕民縣 |
500 |
640 |
2、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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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元/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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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名稱 |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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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瑪依市、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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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昌吉市、阜康市、呼圖壁縣、瑪納斯縣、奇臺縣、吉木薩爾縣、木壘哈薩克自治縣、沙灣縣、石河子市、五家渠市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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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魯番市、鄯善縣、伊寧市、奎屯市、伊寧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霍城縣、鞏留縣、新源縣、烏蘇市、庫爾勒市、阿克蘇市、庫車縣、喀什市、疏附縣、疏勒縣、英吉沙縣、澤普縣、莎車縣、葉城縣、麥蓋提縣、岳普湖縣、伽師縣、巴楚縣、圖木舒克市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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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孫縣、哈密市、昭蘇縣、特克斯縣、尼勒克縣、阿勒泰市、布爾津縣、富蘊縣、福海縣、哈巴河縣、清河縣、吉木乃縣、博樂市、精河縣、溫泉縣、輪臺縣、尉犁縣、若羌縣、且末縣、耆回族自治縣、和靜縣、和碩縣、博湖縣、溫宿縣、沙雅縣、新和縣、拜城縣、烏什縣、阿瓦提縣、柯坪縣、阿圖什市、阿克陶縣、阿合奇縣、烏恰縣、和田市、和田縣、墨玉縣、皮山縣、洛浦縣、策勒縣、于田縣、民豐縣、阿拉爾市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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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伊吾縣、塔城市、額敏縣、托里縣、裕民縣、和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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