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10年)
發布部門: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各市、州、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2004]第21號令)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決定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適當的調整,F將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核同意,并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公布如下:
一、調整后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為:
1、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區:每月830元; 二類區:每月730元; 三類區:每月650元;
2、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區:每小時8元;二類區:每小時7元;三類區:每小時6元;
(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區域劃分及適用范圍附后)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包含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并含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我省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四、各地要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理。
五、各用人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后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并認真貫徹執行。
六、本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0年10月1日起執行。
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區域劃分及適用范圍
地 區 |
一類地區 |
二類地區 |
三類地區 |
||||
月最低工 |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
月最低工 |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
月最低工 |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
||
830元 |
8元 |
730元 |
7元 |
650元 |
6元 |
||
貴陽市 |
云巖區、南明區、烏當區、白云區、花溪區、小河區、清鎮市 |
開陽縣 |
息烽縣、修文縣 |
||||
遵義市 |
紅花崗區、匯川區、赤水市、仁懷市 |
桐梓縣、湄潭縣、遵義縣、余慶縣、綏陽縣、習水縣 |
道真縣、鳳岡縣、正安縣、務川縣 |
||||
六盤水市 |
鐘山區、盤縣特區 |
六枝特區、水城縣 |
|
||||
安順市 |
西秀區 |
平壩縣 |
普定縣、關嶺縣、鎮寧縣、紫云縣 |
||||
畢節地區 |
畢節市 |
納雍縣、織金縣、金沙縣、黔西縣 |
赫章縣、大方縣、威寧縣 |
||||
銅仁地區 |
銅仁市、玉屏縣 |
印江縣、江口縣、德江縣、石阡縣、思南縣、萬山特區、沿河縣、松桃縣 |
|||||
黔東南州 |
凱里市 |
鎮遠縣、施秉縣 |
黃平縣、榕江縣、臺江縣、丹寨縣、岑鞏縣、天柱縣、黎平縣、錦屏縣、劍河縣、雷山縣、三穗縣、從江縣、麻江縣 |
||||
黔南州 |
都勻市 |
貴定縣、福泉市 |
龍里縣、長順縣、甕安縣、惠水縣、羅甸縣、荔波縣、三都縣、獨山縣、平塘縣 |
||||
黔西南州 |
興義市 |
興仁縣、安龍縣 |
普安縣、冊亨縣、望謨縣、貞豐縣、晴隆縣 |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zuidi/2084.html
上一篇:廣東省調整2011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下一篇:2010年新疆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