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是提高2011年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5-05 14:20:00 瀏覽量:
連云港市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充分發揮最低工資的保障作用,切實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部令〔2004〕第21號)、《江蘇省企業最低工資暫行規定》(省政府令第56號)以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5號)精神,市政府決定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為:市區(二類)由原790元/月調整為930元/月;四縣(三類)由原670元/月調整為8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市區由原6.4元/小時調整為7.5元/小時;四縣由原5.4元/小時調整為6.5元/小時。
二、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內容:(一)加班加點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項目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1年2月1日起執行。
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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