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海南省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8-12-03 10:49:00 瀏覽量: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調整海南省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洋浦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勞動保障局):
根據《海南省最低工資規定》(省政府令185號),結合我省經濟發展情況、職工平均工資、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就業狀況,為解決因物價上漲等因素帶來的民生問題,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從2018年12月1日起,將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提高240元,具體標準調整為:
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6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3元,適用于海口市、三亞市、洋浦經濟開發區。
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5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4.4元,適用于儋州市、瓊海市、三沙市。
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5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4元,適用于文昌市、萬寧市、東方市、五指山市、樂東縣、澄邁縣、臨高縣、定安縣、屯昌縣、陵水縣、昌江縣、保亭縣、瓊中縣、白沙縣。
各市、縣、自治縣、洋浦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勞動保障局)接此通知后,應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并加強對企業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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