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超“最近比較忙”,現在距他“開胸驗肺”已過去整整一年,這個塵肺病Ⅲ期患者,一邊幫著家里干農活,一邊思考著怎么把錢“花完”,花得“有意義”。
塵肺病Ⅲ期是伴隨患者一生、沒有醫療終結的職業病。因失去勞動能力而沒有收入的張海超,目前每個月的醫藥費大約是近4000元,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此前,張海超獲得用人單位共計615000元的賠償,他現在“憂慮”的并不是錢不夠花,而是“這些錢可能到‘最后’都花不完”。
張海超所謂的“最后”,其實就是指他生命終結的那一天。他從醫生那里了解到,自己現在所患的塵肺病屬于急性塵肺病。而患這種病的人,生命一般不會超過7年。能把這7年活下來,已是他最大的心愿了。聊天過程中,張海超還是不時會咳嗽幾聲。
此時,張海超的老家河南新密市劉寨鎮老寨村,正迎來麥收的時節。雖然身體不好,但張海超“要幫著家里干農活。”
體力活肯定干不了,塵肺病的折磨,讓他早已失去了勞動能力。“其實我就是在地頭盯著,找機器給你收割了,找車把麥子拉走。用不著自己出什么力。”張海超告訴記者,經過四處尋醫治療,自己目前的身體狀況“還可以”。不過,聊天過程中,張海超還是不時會咳嗽幾聲,但他不以為然:“平時如果不過量用力的話,肺里也不會有太難受的感覺。只是偶爾早晨起來外面太涼的話,也還會有些咳嗽。”
當然,所謂的身體“還可以”,其實也只是相對他其他一些同病相憐的工友而言。“去年那些和我一起被確診有塵肺病的工友,其中有一個今年3月已經去世了,還有兩個只能在家靠吸氧氣維持著,哪兒也不能去了。”而今年3月下旬,另外3位隨張海超一起去貴州遵義求醫的工友,也是“連走路都困難”,有什么事情還都需要張海超幫他們“跑腿”。
“很多人從‘工傷’被拖成了‘工亡’”
因為覺得錢可能“花不完”,張海超在力求用自己這些錢,去幫助更多的人。今年3月,張海超拿出自己所獲工傷補償金中的1萬元,捐獻給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3月底在遵義治療時,又有幾名來自貴州思南地區的患塵肺病的工人代表懇請張海超來幫他們維權。張海超和一同來看病的3名工友又捐了3000元給他們。
“去年我是很幸運,被媒體關注,‘特事特辦’拿到了賠償。但在中國,還有很多患了塵肺病的農民工,還在為了賠償金勞碌奔波。有些人甚至到了生命終結的時候,也得不到一個合理的說法。我希望能通過我們的捐助,喚起社會上有更多人來關注塵肺病,關注農民工。”張海超還特別提到了思南地區的那幾名維權塵肺病工人,“他們的處境很難,當時連回去的路費都沒有了。我想通過捐款來鼓勵他們一下,因為他們當時已經喪失了維權的信心,覺得事情拖的時間太長,解決起來太難了。我是過來人,我知道這段路很難走,但我希望他們能堅持走下去。”
除了捐款,張海超還買了電腦,上網開了博客,將自己所見和了解到的一些典型的職業病維權案例,都整理后放在博客上。生活中,他也會經常接到全國各地有和他類似遭遇的工友打來的“咨詢電話”,接待一些“慕名來訪”的工友……如今的張海超,已經成了很多身患職業病的農民工眼中的“維權律師”。
但“律師”也有自己的煩惱:面對咨詢,他可以很清楚地把每一個步驟介紹得詳詳細細,還能幫他們聯系到一些相關方面更專業的人士來幫忙。但他也清楚:在當前的“正常程序”下,從職業病診斷到工傷鑒定、傷殘鑒定、勞動仲裁直至獲得賠償,至少需要一年零一個季度的時間。而這還是在企業和職能部門高度自覺配合的情況下所需的“最短時間”。“很多人就這么從‘工傷’被拖成了‘工亡’。”
也有人寄希望于效仿張海超的“成功模式”——依靠媒體的介入來加速賠償的進程,而張海超也一直在積極幫助工友們聯系媒體。但畢竟“開胸驗肺”只是少數極端案例,而職業病患者維權的事件卻層出不窮。“可能是媒體覺得這些事情不像我這個那么有新聞性吧。很多工友想通過媒體解決,最后結果往往也不理想。”“很多時候,我覺得自己也挺無能為力的。”張海超嘆了口氣。
“‘不流血的工傷’更需要重視”
張海超的河南老鄉孫中界,是2009年的另一位“名人”。“壯士斷指”的孫中界讓“釣魚執法”臭名遠揚。據悉,上海即將出臺《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和《上海市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規范》,明文禁止“釣魚執法”。與孫中界私交不錯的張海超,自然也通過媒體關注了這個事情的進展。
而與“釣魚執法”事件最終得以解決不同,張海超“開胸驗肺”這一年來,我國的職業病防治方面,情況依然不樂觀。今年4月28日,衛生部公布的《2009年全國職業病報告情況》顯示:2009年新發各類職業病18128例,而塵肺病仍是我國最嚴重的職業病,占2009年職業病報告總例數的79.96%。另有專家指出,由于現在發布的職業病新發病例數是從覆蓋率僅達10%左右的職業健康監護中發現的,因此實際病例遠遠高于有關報告數字,估計塵肺病實際發生的病例數不少于100萬人。
職業病防治以及職業病患者的維權,能否像“釣魚執法”事件那樣,最終能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張海超認為,兩者的情況不太一樣:“職業病這個群體,涉及的人可能更多一些,所以這個過程可能會更漫長一些。”而解決這個問題關鍵,張海超認為還是在于“完善法律”。
“今年兩會,我看到很多代表委員也都在關注我這個事情,包括衛生部部長陳竺也提了。但我覺得關注的力度還是不夠,還沒有什么實質性的關于修改法律方面的內容。希望明年他們能更關注一下職業病這方面。”
而對于法律的具體修改方向,張海超也有著自己的見解:“關于職業病防治的監管方面,原來對企業只有罰款。但有的企業一年年產值就二三十個億,你一罰款只罰個十萬二十萬,他無所謂,罰完了還是不改。”張海超建議,應該采取礦難的相關處罰經驗,讓職業病防治的監管納入刑法體系,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據我了解,建國初期,發生礦難也只是罰款。但隨著法律修改,現在發生礦難就要追究法人的刑事責任了。對職業病防治也該這么做,不然企業老板根本就不在乎。”
而對于職業病患者的補償問題,張海超也有話要說:“比方說礦難造成的工傷,這個很直觀。但職業病不一樣,很多時候它們對人的傷害是內在的,不會顯露出來的。一個人沒了胳膊腿,治完了就完了,只是承受缺胳膊少腿對生活造成的影響。而職業病不一樣,很多職業病都是需要終生服藥的。而且,如果治療不當,病情還會逐漸惡化,最終喪失生命。現在的職業病賠償標準,都是按照工傷的標準來的,但其實職業病是‘不流血的工傷’,更需要重視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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