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甘肅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0~2015年)》——甘肅省將把職業病患者納入醫保
2009年甘肅省共報告各類職業病新發病例107例,其中新發肺病例94例,急、慢性職業中毒13例。為了給各種職業危害中的從業人員安全提供有效保障,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甘肅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0~2015年)》。《規劃》明確:明年起,省級和每個市州各有2所醫療機構設置職業病科,開展職業病診斷、鑒定和健康體檢工作;人社部門組織對職業病患者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落實工傷待遇;逐步將職業病患者納入醫保范圍。
【現狀】防治形勢
甘肅省職業病預防體檢率堪憂
近年來甘肅省新的職業病危害和新的受危害人數不斷出現,全省職業病防治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近年來甘肅省職業病仍然以肺病為主,目前甘肅省職業病中肺病病例累計超過萬例。2009年全省共報告各類職業病新發病例107例,其中新發肺病例94例,急、慢性職業中毒13例。全省各級衛生監督機構依法監督檢查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為粉塵、石棉、有機溶劑等。
【新規】
1.診斷鑒定 選醫療機構設職業病科
規劃提出具體目標,到2011年,省級和每個市州各有2所醫療機構設置職業病科,開展職業病診斷、鑒定和健康體檢工作;2012年,全省每個縣市區各有1所醫療機構設置職業病科;2015年,市、縣兩級衛生監督及疾病預防部門全部設置職業病防治科,人員培訓達到95%以上。
省疾控中心公共衛生與職業病控制所副所長包福真表示,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當事人需提供職業史證明、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等資料,即可到當地有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的診斷和鑒定。包福真說,職業病患者確診后,單位或個人提供職業病診斷書按要求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享受職業病待遇。
2.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 須告知職業病危害
規劃明確,用人單位要建立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依法組織對其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檢查結果要如實告知本人。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要及時組織救治、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對疑似職業病患者要及時進行診斷。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同時,要切實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落實好有害作業崗位津貼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等特殊保護政策。規劃要求,突出抓好重點職業病的防治。以防治矽肺、煤工塵肺、水泥塵肺等塵肺病為重點,實施粉塵危害綜合治理工程,關閉粉塵危害嚴重、不具備防治條件的小礦山、小水泥廠等。
3.部門協作 逐步將職業病患者納入醫保
規劃明確部門職責: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和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安監部門負責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工會組織負責監督用人單位履行職業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向勞動者告知的義務;要求用人單位糾正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要求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采取防護措施,或者向政府有關部門建議采取強制性措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制定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群的工傷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對職業病患者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落實工傷待遇;逐步將職業病患者納入醫保范圍。司法部門負責建立和完善勞動者合法權益受侵害時的司法救濟制度。
4.制度保障 對重點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督查
各地政府要把職業病防治工作擺上重要議程,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人群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重點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對其他存在職業危害的單位1~2年進行一次監督檢查。每年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定期組織開展年審工作。對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失職、瀆職導致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zybnews/4623.html
上一篇:“開胸驗肺”張海超,患氣胸無法治愈渴望多活
下一篇:確診為職業病,工傷醫療補助金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