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胸驗肺事件始末
2004年8月到2007年10月,張海超在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打工。
2007年10月份,X胸片顯示張海超雙肺有陰影;此后經多家醫院檢查,診斷其患有塵肺病。
2009年1月,北京多家醫院確診其為塵肺病。
2009年5月25日,鄭州職業病防治所的診斷結果為“無塵肺0+期(醫學觀察)合并肺結核”。
2009年6月,張海超主動爬上手術臺“開胸驗肺”。
2009年7月15日,媒體介入報道。
2009年7月23日,鄭州市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否認公司有責任。
2009年7月24日,衛生部督導組介入。
2009年7月27日,確診張海超為三期塵肺病。河南省新密市勞動局認定為工傷,張海超已開始申請傷殘鑒定。
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衛生廳追究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新密市衛生防疫站等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鄭州市委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
2009年8月1日,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涉及的鄭州振東耐磨材料公司相關責任人員被處分,相關部門對該公司罰款25萬元。
2009年8月13日,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近日被河南省衛生廳通報批評,并立案調查。(原因:此前該院診斷出張海超“塵肺合并感染”。其在不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情況下,進行職業病診斷,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河南省衛生廳開始報復了!
2009年8月13日,張海超被鄭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三級傷殘。
2009年8月14日,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獲得職業病診斷機構資質。
2009年 9月17日,經過多方努力,在新密市有關部門的重視和調解下,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向張海超作出61.5萬元的賠償,其4名工友也因患塵肺病獲得該公司共計100多萬元的賠償金。
【影響】
排查從事粉塵作業人員并給體檢
據了解,“張海超事件”之后,鄭州市將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專項監督檢查。組織人員對張海超及其工友以及從事粉塵作業的人員進行排查登記,并進行健康體檢,建立診療救治綠色通道。鄭州市人民政府還下發了《關于開展職業衛生專項監督檢查的緊急通知》,迅速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職業衛生監督專項檢查。爭取在8月底前,完成對粉塵、有毒化學品等行業職工的健康檢查。
另外,建立職業病防治的長效機制。加強衛生、安監、勞動保障、工會、民政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密切聯系、互通信息、協調配合,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對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預防性衛生審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危害申報等方面存在的違法行為,及時互相進行通報。
同時,還要求提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能力。把加強轄區內職業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積極申請職業病診斷資質、健康檢查資質,加快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網絡建設,為勞動者、用人單位提供方便、快捷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
此外,要注重宣傳培訓。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等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提高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責任意識和勞動者的職業病防治意識,充分調動群眾的參與積極性,讓社會和群眾關心、支持和監督職業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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