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分立、合并或轉讓會影響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嗎?
作者: 來源:上海市人社局 發布時間:2023-12-26 15:06:00 瀏覽量:
王先生:
我上個月在公司上班時發生了意外,已被認定為工傷,且申領過工傷醫療待遇了。醫生囑咐我后續還會產生醫療費用,但聽說,我現在所在的公司即將和另一家公司合并,請問在公司完成合并后,我后續再申領相關工傷待遇會受到影響嗎?
小編:
您不要擔心。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所以如果您原用人單位已為您參加工傷保險,承繼單位已完成相關變更登記手續并繼續為您繳納工傷保險,您的工傷待遇申領就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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