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有關工亡待遇問題的復函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9-04-17 17:24:00 瀏覽量: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有關工亡待遇問題的復函
渝勞社函〔2007〕85號
涪陵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你局《關于張宗義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緊急請示》(涪勞社文〔2007〕14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3〕82號)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其因工死亡待遇從事故發生后第4個月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標準計發,已經領取了的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處理。
特此說明。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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