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全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5-16 09:04: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哈爾濱市政府公布,《哈爾濱市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意見》已討論通過,從2011年起,哈爾濱市全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
根據要求,哈爾濱市全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費率確定為職工工資總額的0.4%。全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可將參保前“老工傷”人員同步納入工傷保險統籌,不需另外繳納費用。
工傷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從2011年9月1日起,將工傷保險工作基礎好,參保率、基金征繳率比較高,條件具備的縣(市)先期納入市級統籌,其他縣(市)待條件成熟時逐步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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