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上調2013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3-05-09 10:18:00 瀏覽量:
宜昌市上調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
為建立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正常增長機制,近日,宜昌市人社部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湖北省工傷保障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出臺了《關于2013年調整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對一至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
其中,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六級工傷人員,從2013年1月1日起,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 165 元,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 157元,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 150 元,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 143元,五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36元,六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 122元。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中,在享受傷殘津貼前被用人單位評聘為正高職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5元;被評聘為副高職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85元。
對2012年12月31日以前作出工傷認定的工傷人員供養親屬,從2013年1月1日起增加撫恤金,其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 57 元,父母子女等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3元。
對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標準每年隨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幅度調整一次。
此次調整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及供養親屬撫恤金所需資金,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按原渠道解決。
工傷保險科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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