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鄉建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總工會、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鄂人社發〔2015〕5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根據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凡襄陽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建筑業企業,均應按照《社會保險法》、《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二、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以工程項目為單位繳納,按照工程項目所在地實行屬地參保。工傷保險費列入建設工程總造價,由建設單位列入工程預算,單獨支付,并作為?钤诠こ添椖块_工前一次性撥付給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含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企業)。工傷保險費在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和工程承發包合同中應作為不可競爭性費用。
三、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以總承包單位和工程項目為名稱,辦理務工人員工傷保險參保手續,工傷保險費應在項目開工前由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一次性代繳,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務工人員,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務工人員個人不繳費。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按有關規定分包工程時,必須分包給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企業,并將代繳的工傷保險費從工程預付款中扣除。
四、建筑施工企業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應依法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加強施工現場勞務用工管理。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匯總本建設項目務工人員基本信息,到所屬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務工人員參保登記。如發生變動,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及時辦理本建設項目務工人員增減變動手續。因情況緊急臨時增加的務工人員在48小時內發生工傷事故,但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登記的,經建筑總承包企業填報《襄陽市建筑業工傷保險緊急臨時用工參保申報表》后,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確認后,可按參保人員處理。
五、建設工程項目工傷保險費的起始、終止日期原則上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期限為準(含工程竣工后責任保修期)。工程保修如需延期,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應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7日內,持有關工程保修期的合同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保修期間發生工傷的務工人員,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對于因不可抗拒等原因確實需要延期的建設工程項目,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在合同規定竣工期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延期申請,經審核批準后,延期期間發生工傷的務工人員,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本辦法施行前已經開工的建設工程項目,其參保繳費后,工傷保險費的起始、終止日期以參保繳費時核定的工期為準。
六、建筑業工傷保險費按建設項目工程總造價的2.5‰計算。建筑業工傷保險費實行浮動費率制,根據用人單位施工現場工傷事故發生率和工傷保險基金使用狀況,對繳費費率進行適當調整,繳費費率調整由市人社部門確定。
七、切實保障建筑施工企業工傷職工(尤其是農民工)工傷保險待遇。建筑施工企業發生了工傷(亡)及職業病的職工,其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和《襄陽市工傷保險實施細則》等相關配套政策執行。其中,務工人員因工死亡或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經本人或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或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可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協議,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傷殘津貼及生活護理費待遇,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工亡職工的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最高支付總額不超過5萬元。傷殘津貼以工傷發生時職工本人工資為標準,分別按90%、85%、80%、75%為基數計發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最高不超過20年;生活護理費以工傷發生時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按護理等級分別以50%、40%、30%為基數,按照計發傷殘津貼的時間折半計算。
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程項目,其務工人員發生工傷的,由建筑施工企業按規定支付相關待遇。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分包給不具備法定資質或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的,相應工傷保險待遇由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務工人員工傷待遇計發時涉及本人工資的,按照工傷事故發生時對應的結算年度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保底比例確定。
八、建筑業工傷保險費的征繳、監督管理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湖北省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辦法》、《湖北省關于社會保險工作若干事項的規定》、《湖北省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
九、建筑業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襄陽市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進行管理,實行單獨建賬。市建筑業工傷保險管理信息系統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建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向有資質的商業保險公司統一招標,進行再投保,以商業保險為平臺,建立多層次風險分擔機制。
十、齊抓共管合力維護建筑工人工傷權益。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城鄉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工會和地方稅務等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能,對違法施工、非法轉包、違法用工、不參加工傷保險及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或者未按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各級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實施施工許可制度,督促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同時提交《建筑施工項目工傷保險參保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必備措施之一。
十一、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城鄉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工會和地方稅務等部門要各司其職,組織開展本地區建筑業工傷保險專項擴面行動,共同做好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工傷權益保障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鄉建設委員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和地方稅務局將定期組織開展建筑業職工工傷維權工作情況的聯合督查。
各地、各單位在實施中遇到的有關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附件:1.《關于轉發<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鄂人社發[2015]5號)(略)
2.《襄陽市建筑業工傷保險緊急臨時用工參保申報表》(略)
3.《建筑施工項目工傷保險參保證明》(略)
襄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襄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襄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襄陽市總工會
襄陽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4月16日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hubeisheng/2015-8/6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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