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關于乙類診療項目中不可報支費用納入補充工傷保險支付的通知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4-06 17:24:00 瀏覽量:
關于乙類診療項目中不可報支費用納入補充工傷保險支付的通知
通人社工〔2012〕8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參保單位:
為進一步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多層次工傷保險保障體系的建立和發展,減輕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負擔,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現將工傷乙類診療項目中不可報支費用納入補充工傷保險支付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13年1月1日起,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因舊傷復發新發生的費用適用本通知。
二、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乙類診療項目的,可報支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不可報支部分由補充工傷保險承擔。
四、申請方式:經辦人將《工傷保險待遇核定表》和《診療項目補充工傷保險核定表》(見附件)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審查確認后,由承保的商業保險公司在15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支付相關費用。
五、傷殘職工要根據傷病情,合理檢查、合理治療,違規費用不予支付。
附件:《診療項目補充工傷保險核定表》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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