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未申報的“老工傷”可以繼續申報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3-31 10:43: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近日,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海南省“老工傷”未申報者還可以繼續申報,“老工傷”申報未設置限定時間,申報者在收集全相關證據材料后,即可到所在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2010年海南省對全省5000多家企業展開調查統計,經過初步統計,全省共有2132人可納入“老工傷”保險待遇統籌管理范圍,其中1754人符合相關要求的“老工傷”人員已經在2010年年底前納入,另外還有378人還未正式納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社保三處相關負責人說,由于部分“老工傷”人員離開海南等諸多原因,初步統計數據并沒有完全涵蓋全省“老工傷”人員。為方便廣大“老工傷”人員申報工傷保險待遇,海南省“老工傷”人員申報未設置申報限定時間,屬于“老工傷”的人員,可以繼續到所在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認定。
可以申報“老工傷”保險待遇的人員為:1994年11月1日《海南經濟特區城鎮從業人員工傷保險條例》施行前、1998年9月行業統籌單位工傷保險納入地方統籌管理前和2000年8月1日《海南經濟特區農墾系統從業人員工傷保險暫行辦法》施行前,因工死亡、因工受傷或患職業病,當時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職工,但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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