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將把“老工傷”全部納入工傷保險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4-01 11:36: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山東省近期將出臺新《工傷保險條例》的貫徹實施辦法。2011年年底前,國有企業“老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集體企業“老工傷”人員將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新《工傷保險條例》已從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全山東省和各市的配套文件尚未出臺,目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正集中精力研究擬訂貫徹條例實施辦法,近期將以省政府的名義出臺。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劃,2011年4月底前山東省要將國有企業有傷殘等級的“老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納入統籌管理,年底前將國有企業其他“老工傷”人員和集體企業“老工傷”人員等全部納入統籌管理。
“老工傷”是指:已經受到工傷傷害,但還沒有納入到工傷保險的統籌范圍里來,而是由各個企業自行管理解決待遇的一批人員,這個群體在老國有企業特別是過去一些礦山、建筑企業當中比較集中。“老工傷”問題是一個經濟體制轉軌、企業改革涉及群體規模比較大的歷史遺留問題。這里的“老工傷”人員,不再限于2004年之前國有企業1-4級傷殘職工和工亡供養親屬,而是擴大到國有、集體企業和國有集體改制企業所有老工傷職工和工亡供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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